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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

紙罪驚謎

平均心等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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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煒翔

2015/09/09 19:30

點閱率:400

10.5000

觀眾沿著階梯走上四樓,便看見被封鎖線圍著泛著冷光的案發現場,滿是血跡的床與像是蒐證人員一般的工作人員圍在四周,種種佈置帶來壓迫感與懸疑。只是這個配合著場地深度的舞台畫面卻於戲開始後再沒出現過,在這個令人驚喜的開場後團隊似乎喪失與空間對話的能力,每次換場就尷尬一次。

首先開場前的舞台在燈暗後(並非全暗還有兩盞從窗戶漏進來的黃色燈)大約花了整整一分鐘的時間將所有空間重組,觀眾看著舞台執行們揮汗將兩張床搬開,搬進沉重的桌子與椅子,把整個空間切成由近而遠的三塊;結果舞台上的空間變得毫無關聯,演出時演員們在場上甚至會被前方無關的道具遮蔽。劇情的進行類似電視影集,在警察調查的過程裡,將推理過程演出來或是突然跳回過去補足角色心理,但本來應該是快節奏的張力卻被每次換景動輒三十秒至一分鐘的空白完全打斷,也因為不是真的燈暗還有工作人員穿著高跟鞋踩在地上的聲音,讓我不知應該如何看待這幾段在戲裡反覆出現了快十次的尷尬時刻。

在整齣戲中電腦燈的效果通常是阻礙而非加分(男主角與外遇對象做愛時不知所云卻搶了鋒頭的燈光效果,還有只用了一兩次的筆錄室燈泡不斷地在牆上留下避不掉的影子),矗立在左右舞台裸露的燈與燈架也形成對觀眾的干擾;側燈數量如此多,演員的表情卻必須靠追蹤燈來當面燈也令人不解(且發生好幾次沒跟上演員位置的技術失誤),甚至演員常常自己就跑出了光區。空間上也完全駕馭不了這鞋盒式的場地,如果劇團將側面以及靠近入口處全用黑幕遮起來的話,那些觀眾被迫看見的舞台下道具(還有堆成一堆放置音響的箱子)至少能夠藏起來,演員們從後台走出來的狀態至少也不會被觀眾看見。

這故事是個在推理劇裡探問著婚姻作為一樁民事契約所帶來的壓迫(國家體制下的「合法」性交),既不神聖但人們卻只能在社會期待下被綁住,故將之比擬為買賣雖不特別但觀眾看見創作者欲批判的主題。不過這劇本的缺點暴露編劇對各個職業的觀察停在一個天真刻板甚至滑稽的印象(記者跑線或是警察辦案),對婚姻的批判也僅止於演員們嘴裡說著買賣,說著合作愉快等耍嘴皮式的表面意義;令人期待的刑案推理本身也充滿刻意為之的痕跡(警察完全沒有任何可見的推理過程突然就破案了)。

演員們則是像唸台詞一般(而且聲音在這麼大的場地裡經常散掉),關係只能靠一來一往的語言建立起非常表面的互動,情緒也只能靠著髒話試圖加強,人物關係沒有激情亦沒有火花;所有應當是情慾的表演卻像是舞台上的例行公事,當演員們爬上床準備做愛,燈暗(不是真的暗)換幕,觀眾看著演員冷靜地從床上爬起來,離開走進後台。角色的心理轉折也絲毫看不出動機(結婚的理由、殺人的理由、甚至欠錢的理由,不應該只是角色說出台詞交代原因而已),而辦案過程中男警察身為丑角的設定也讓我無法認真看待,結尾真相作為一個失控的機械降神則令我傻眼,最後看完整齣戲找不到導演用三名演員(一女兩男)演出同一個角色的理由與說服力。

太過瑣碎不熟練的換幕與令觀眾尷尬的空白,演員們不見熱度的互動(唯一自然不覺得尷尬的互動僅有警察組合),不成熟的劇本還有導演手法,讓九十分鐘裡唯一亮點僅止於開場時的舞台設置與氣氛。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林俊億

2015/09/11 19:30

點閱率:187

11000

『異同上台』帶來的紙罪驚謎是一部結合同志議題的刑案推理劇,四個演員兩男兩女在台上分別飾演兩位警察、受害者老婆、受害者的男小三,而受害者的角色分別輪流飾演。所以這是一幕幕抽絲剝繭、追查受害者死因的推理劇。開場由一個佈置成犯罪現場的場地開始,現場拉起封鎖線、凌亂的床與斑駁的血跡,還很認真的貼上白線人型與數字立牌。看起來有模有樣,可惜一開演劇團就把這個場景完全推翻,因為後續劇情根本用不到!本劇開演的第一幕就是換場,而且是整個大換場當下有點傻眼,由兩位女生扮演警察與受害人妻子展開第一場訊問,之後就是不斷的整場布景乾坤大挪移,而刑案的偵辦過程其實充滿荒謬與搞笑,既不緊湊也不懸疑,只看到男同主軸與那淡淡搞笑情節。整場下來就好像看了一場『丈夫出軌,小三是男人實境秀』。這種結合男同議題與刑案推理的劇,應該還有很多表現的手法,惟整場情緒的鋪陳、演員的表現、劇情的走向一再走鐘無法說服觀眾,最後只能草草收尾。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阿丁伯

2015/09/11 19:30

點閱率:200

11100

感覺得出創作團隊想要試圖說好這個推理劇,但是其中有許多部份的處理是需要再斟酌的。

首先,這個場地本身就不是很容易處理(雖然我很喜歡這個地方),冗長又不太必要的換景時間,對觀眾真的是一個干擾。

其次,角色的選擇真的也是很有趣的部份。為什麼要讓女生飾演男同志的原因其實看不太出來?角色大量的唸白其實是否有其必要性?如果要營造推理劇的懸疑性,也許要再整體思考舞台及換景的部份~

其它意見:試著多找出場地的優點,不要侷限在場景的真實性會更好發揮!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Jacky Hsieh

2015/09/10 19:30

點閱率:243

11000

好看的推理總是需要一些埋伏與驚喜,而這些埋伏可能穿插在場景、演員的對白等等,那些觀眾看得一清二楚但卻一直引領錯誤想像方向的線索。

我覺得其實《紙罪驚謎》的大故事架構可以變成好看的推理劇,但是整齣戲卻讓人其悶無比。

首先,故事盤旋在一對假結婚夫妻與小三之間,在對白中偶爾試圖要加入對於政治的不滿(白市長或是學運),或是對於體制和性別的發聲(假結婚與同志),不過蜻蜓點水的點到這些東西,彷彿只是「冠名贊助」,既多餘又沒有樂趣。

再來,細節也許應該是推理的過程,但是戲劇的重心彷彿放在背景介紹,而這些背景又不與命案牽連,例如說記者大談白市長、記者如何愛上假結婚的對象杜紫軍、警察一直吃餅乾、警察教訓年輕人瘋學運....而一到推理時,警察立馬就破了案,雖然只是個錯誤猜測,但也隨之全案偵結。不過這些錯誤猜測(推理)的過程,也許才該是這齣劇可以給人驚喜的重點?

最為嚴重的一點就是,每一場換幕的時間都非常久,雖然光線一直都看得到舞台上的變動(也就可以把它當作戲的一部分來看),但是換完幕之後,這樣的擺設對於故事唯一的助益就是地點的畫分,這裡是警察局、這是命案現場,但是換幕的時間足以讓觀眾一覺醒來,而地點的劃分不需要徹底改變每一個東西的位置也能傳達,這樣設計似乎較讓觀眾容易出戲。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王妍方

2015/09/10 19:30

點閱率:365

11100

一場謀殺案,兩個嫌疑犯,三個男主角,四演員上場。

以推理為經,解謎為軸,《紙罪驚謎》帶了點類戲劇的風格,走的卻是兇殺案的路線。

場內在開演前布置為命案現場,週遭拉起的警衛線,靠近觀眾雙人床上的血跡與證物,以及開場前類記者口吻的提醒廣播,在在都提醒著觀眾們,此地可能正是一場謀殺案的案發現場。演出開始於一椿銀行經理的死亡案件,嫌疑犯只有二個人,警方在逐步抽絲剝繭下以意外做為結案,殊不知另有其他版本的事實真相。

編劇讓台上的三位演員(張夢潔、莊博旭、黃琮徽)分別在不同的情境裡套入被害者的身份,被害者的妻子(范寧鷳飾)是個記者,與被害者之間為契約婚姻,被害者是同性戀,與男小三往來密切(莊博旭飾),案情由兩位警官(張夢傑、黃琮徽飾)進行偵辦,穿插著戲中戲的情節,從被害者的視角,從他認識妻子到結婚,男小三出現,最終留下了死亡謎題進行陳敘的標的。

被害者的存在與出現套用於台上的三位演員,除了妻子的角色人選固定之外,被害者經由不同的演員詮釋,換上了不同的外表,在妻子與情人間周旋。編導在這一塊連結了前後劇情,由上一景連結到下一幕,從妻子做筆錄開始連結到兩人相識為一組演員,轉到小三做筆錄開始又換為另一組演員,在演員調度上相當靈活,三位飾演被害者的演員各有不同呈現,當中又以黃琮徽的表現最為出色,被害者的角色在他的表現中詮釋的相當飽實,運用講話方式的不同,在被害者與警官間的角色切換十分流利;編劇運用犀利且充滿挑逗的性器官字彙(用乳頭換取新聞,表明雙方只是打砲床伴,吸屌調侃對方),企使營造出被害者與妻子的契約婚姻交易,以及與小三間的慾海沉淪。但由范寧鷼與張夢潔所詮釋的妻子與被害者這一組,肢體接觸實在放不開,理應充滿性暗示的愛撫變成單純的撫摸,充滿強烈現實慾望,聽來理應如刀刃般銳利的對白,聲音力道反而無法施展,甚是可惜。在與另一組由莊博旭與黃琮徽小三與被害者的組合相較之下,劇情張力與角色飽實感明顯較足,雖然對於床戲部份往往是燈暗了就換景,傾向類戲劇的手法,兩位演員的表現卻令人驚艷,亮點滿分。

這場演出存有類戲劇與推理性的元素,優勢是利用演員調度,來呈現實際上並「不存在」的真正被害者,劇情雖不致撲朔迷離,卻也難在一時之間得到解答,場次換景時間拖得略長,crew為了移動道具與定位花了不少時間,造成劇情節奏延宕,宜再思索道具運用的多元性,音樂部份沒有產生過場帶景效果,氣氛營造上略顯空泛,容易讓人覺得沉悶難耐。

劇本在題材上的選擇與編寫,著實已為這場演出拿捏到一定優勢,結局的安排可說是讓人既錯愕,細思一番又覺得似乎應在意料之中,部分演員的飽實詮釋也為這部戲添上幾分色彩,惟最後導引出推理的關鍵點略顯薄弱,使前敘舖陳的情節反轉無力,倒是有些可惜。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穆芹

2015/09/08 19:30

點閱率:238

110.500

我覺得偵探劇好看的地方是過程當中的線索給的巧妙,最後會讓觀眾有恍然大悟的驚喜,當然線索當中可以有虛有實,虛的用來誤導觀眾,實的讓最後的結局合理,只能說《紙罪驚謎》前面做了很多虛的鋪陳,然後急轉直下的真相大白,但是結局推論的非常粗糙,並且有太多的巧合,不知道編劇為什麼做這樣的選擇。

演出的位置距離觀眾太遠,並且有太多上舞台的場景,表演者講話又不夠大聲,要聽到他們說話很吃力,轉場的練習不夠也太多,其中一幕還換了枕頭床單,根本不需要。

多數演員的演技具備可信度,只有女警同時要扮演丈夫兩個角色,顯得牽強,就算丈夫是男同志,也不代表他可以被一個身材相對嬌小秀氣的女生扮演。

演出場地:空場Polymer四樓 - 室內或露臺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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