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場前前台要求觀眾觀看一張小卡片,上面寫明了這個演出的中英文規則:
1.不要說話
2.不要利用讀唇、手語及寫字說話
3.在[Part 1],你的活動區域僅限於二樓黑線內
4.不要損壞場地設施
5.當所有參與者同時坐下椅子時,[Part 1]開始
6._______
7.[Part 1]開始後,可在不違反規則下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入場後,一樓眼前有著大大的投影,工作人員再要求觀眾將身上的包包、手機、手錶都留在一樓才能上去。上二樓之後,四散的白色折疊椅被以一種尚未張開的立姿放置著,還有二條長白繩切割了整個空間,一邊牆上掛著兩件白色雨衣。現場連我有五位觀眾,另一邊還有一名工作人員(演員A)以手機搭腳架錄影,現場則播放流水聲音。一名觀眾開始動身體、遊走、貼牆或跳舞,一名觀眾則趴在椅子上,一名觀眾躺在地上,另一名的零錢掉了撿起零錢。而我則不斷地在筆記本上紀錄著現場發生的事情。
接著,之前樓下的其中一個工作人員(演員B)走上樓,加入我們的行列,將幾個折疊椅張開,而之前錄影的演員A也進來黑線中隨地盤坐。開始有觀眾敲地板,又有觀眾開始收集椅子,排椅子,而演員A就盤坐在圍成圓圈的椅子陣裡面,而演員B則模仿我的動作。接著有觀眾把椅子掛在那兩條切割空間的繩子上,另一個觀眾開始把一個個的椅子收起來,推成一堆在中間,然後他就去拿牆上的雨衣,一件掛在演員B的背後,一件則披在躺在地上的觀眾,而剩下的曬衣架就拿給我。接下來,所有的演員、觀眾都躺下來,似乎沒有任何行動,我想觀眾應該也累了。而我想著,不會就要這樣一個小時吧?
看現場好像都沒有任何動能了,於是我拿著衣架走到攝影機前,在沒有離開黑線(規則3)下用衣架把它拉靠近,並將它轉至牆壁。接著我就把正在躺著的演員B,抓起雙腳繞著椅子堆拖行了一圈。整個拖行過程都非常安靜,演員B被拖行時也沒有發出聲音,只是感受像是有危險,而雙手不斷地要抓著旁邊的觀眾,拉完一圈之後,我就回到牆邊安靜坐著。演員B站起來之後,便用手勢要我離開(違反規則2),所以我也只好用聳肩回應表示「為何要離開?」,有趣的是,整個過程我們除了違反了規則2外,都還是非常安靜,這是我感到奇妙的地方。演員B見我不打算離開就下樓,接著就聽到「叫警察來!」的聲音了,後來因為實在太久沒有聲音了,有一個觀眾下樓看,我們也就離開了黑線在樓梯口觀看,這時才知道,原來樓下的投影是播放著樓上的臉書網路直播。
藝穗工作人員到樓梯口想瞭解整個過程,我就和工作人員說明,而演員B則認為我雖然沒有違反演出規則,卻不能違反公共規則,因此演員B就認為被冒犯了,而演員B正是這個演出的主創者,所以我就被趕出去,後來就在一樓播放 [Part 2] 影像,剩下的觀眾就繼續看。
關於這個演出,我以為這是行為藝術的其他類節目,所以想說應該是想看觀眾在沈默時會做的事情,但因為事實上現場真的實在太無聊了,我們都不是1930整點才入場,而是提前約10分鐘,也就是說,我們可能在裡面這樣快40分鐘了。所以我就想測試一下劇組的底線,畢竟規則7是可以做任何事,但想說拉演員的腳,應該好過拉觀眾的腳,只是沒想到主創者並沒有對自己的規則有所心理準備,因此我的行為好像嚇到主創者了,得說聲抱歉。但,如果今晚我沒有做這件符合演出規則卻不符合主創者內心規則的事,我應該會覺得這演出超無聊的吧~雖然我已經成為了表演者。
入場時因為要求不能攜帶手機和手錶,我可以理解不帶這些東西背後的用意,但畢竟是貴重物品,我問工作人員如果弄丟了他們會負責嗎?他們只是說「不會弄丟的,我們都會看著」,重複幾次之後,我就想算了。
此外,我被趕出來時,當下本想與該演員道歉,但因為還有觀眾在現場,因此想等演出結束後再與該演員道歉,但其中一個以為整場都是演出的觀眾則沒有繼續留在裡面觀看,而是在外面與我討論,並建議我在團隊們還在氣頭上道歉可能會節外生枝,因此當下便沒有與團隊對話,於是才藉由這篇來敘述。但我後來想想,團隊開放了這樣的規則,如果今天是另一個觀眾拉我的腳或是打我,我是否應該找團隊負責。而我當時選擇對演員不對觀眾,就是因為我想這規則既是他們定的,自然會有承受規則的心理準備。
最後,臉書的公開網路直播這件事,當我後來在樓梯口發現時,心裡是有點不爽的,入場前沒有徵求觀眾同意,就擅自將觀眾現場行為放到網路上,其實在前台說一聲就好了。不過後來想想,今天這場直播實在很難得,也就釋懷了。
直播影片(事發時間 1:10:00左右):
https://www.facebook.com/ChenMoGroup/videos/2231003073798856/?t=4192
演出場地:剝皮寮 173-23號